●助学: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7]35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84号)和《辽宁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辽财教[2007]575号)和《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辽财教[2007]57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辽宁省蒙古族师范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辽蒙师发[2007]38号)文件。文件规定: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至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元;四、五年级学生国家助学金分两个等级,一等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元。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学校另设奖学金,奖励品行端正、学业勤奋、成绩优秀的学生。奖学金分三等,一等奖学金每学年1000元人民币,二等奖学金500元,三等奖学金200元。
●毕业:“多证”毕业,全国通用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辽宁省小学教师职业资格证书;省教育厅发中师毕业证书;全国通用普通话等级证书;英特尔未来教育证书等。为学生就业上岗打下坚实的资质基础。
●就业:面对近年来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学校有针对性的开展就业指导和就业岗前培训,学生就业率稳步提高,近几年年度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
●助学: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7]35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84号)和《辽宁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辽财教[2007]575号)和《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辽财教[2007]57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辽宁省蒙古族师范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辽蒙师发[2007]38号)文件。文件规定: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至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元;四、五年级学生国家助学金分两个等级,一等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元。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学校另设奖学金,奖励品行端正、学业勤奋、成绩优秀的学生。奖学金分三等,一等奖学金每学年1000元人民币,二等奖学金500元,三等奖学金200元。
●毕业:“多证”毕业,全国通用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辽宁省小学教师职业资格证书;省教育厅发中师毕业证书;全国通用普通话等级证书;英特尔未来教育证书等。为学生就业上岗打下坚实的资质基础。
●就业:面对近年来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学校有针对性的开展就业指导和就业岗前培训,学生就业率稳步提高,近几年年度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
二十多年的办学实践证明,我校的毕业生以思想文化素质较高、专业基础知识扎实的特点,深受服务地区和用人单位的好评,为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及蒙古族九年义务教育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建校以来,学校分别被授予“省民族工作先进单位”、“省蒙古语文工作先进单位”、“省语委推广普通话先进单位”、阜新市“花园式单位”等光荣称号,1999年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现在,辽宁蒙师正以团结、奋进、求实、创新的精神风貌和鲜明的办学特色,为蒙古族地区教育、经济、文化事业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招生计划:
辽宁蒙师2011年招生计划(草案)
专业名称学历学制招生对象招生人数辽宁省备注沈阳丹东锦州营口阜新铁岭朝阳葫芦岛 初等教育(蒙文)专科5年初中40人 33人 7人 分市统招初等教育(普师)专科5初中分市统招学前教育(师范)专科5初中60 2911614分市统招合 计
注:此招生计划为参考计划,后以教育厅下达计划为准。
专业介绍:
建校以来,学校分别被授予“省民族工作先进单位”、“省蒙古语文工作先进单位”、“省语委推广普通话先进单位”、阜新市“花园式单位”等光荣称号,1999年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现在,辽宁蒙师正以团结、奋进、求实、创新的精神风貌和鲜明的办学特色,为蒙古族地区教育、经济、文化事业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招生计划:
辽宁蒙师2011年招生计划(草案)
专业名称学历学制招生对象招生人数辽宁省备注沈阳丹东锦州营口阜新铁岭朝阳葫芦岛 初等教育(蒙文)专科5年初中40人 33人 7人 分市统招初等教育(普师)专科5初中分市统招学前教育(师范)专科5初中60 2911614分市统招合 计
注:此招生计划为参考计划,后以教育厅下达计划为准。
专业介绍:
一、初等教育(蒙文)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小学蒙语文教师和其它学科的蒙语授课教师,也可从事小学其它教学与管理工作,通过系统学习,掌握从事小学基础教育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能力,胜任小学班主任工作。通过对蒙语文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系统学习,掌握蒙语文学科的语言艺术和表达方式。
主要课程:初、高等数学、蒙汉语文、计算机、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外语(日语、英语)、体育等。
培养目标:培养小学蒙语文教师和其它学科的蒙语授课教师,也可从事小学其它教学与管理工作,通过系统学习,掌握从事小学基础教育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能力,胜任小学班主任工作。通过对蒙语文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系统学习,掌握蒙语文学科的语言艺术和表达方式。
主要课程:初、高等数学、蒙汉语文、计算机、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外语(日语、英语)、体育等。
二、初等教育(普师)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够从事小学数学、汉语文、蒙语文等学科教学的专门人才,也可从事小学其它教学与管理工作。
通过系统学习,掌握从事小学基础教育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能力,胜任小学班主任工作。
主要课程:初、高等数学、蒙汉语文、美术、音乐、文学鉴赏、外语、计算机、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教育学、心理学、小学教育科研等。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够从事小学数学、汉语文、蒙语文等学科教学的专门人才,也可从事小学其它教学与管理工作。
通过系统学习,掌握从事小学基础教育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能力,胜任小学班主任工作。
主要课程:初、高等数学、蒙汉语文、美术、音乐、文学鉴赏、外语、计算机、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教育学、心理学、小学教育科研等。
三、学前教育(师范)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够胜任小学、幼儿园的学前教育与管理工作,也可从事小学其它学科教学与少先队管理工作。
主要课程:数学、蒙汉语文、外语、计算机、历史、地理、政治、美术、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园活动设计、视唱练耳、声乐、舞蹈、钢琴、电子琴、合唱指挥等。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够胜任小学、幼儿园的学前教育与管理工作,也可从事小学其它学科教学与少先队管理工作。
主要课程:数学、蒙汉语文、外语、计算机、历史、地理、政治、美术、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园活动设计、视唱练耳、声乐、舞蹈、钢琴、电子琴、合唱指挥等。
2011年辽宁省蒙古族师范学校辽宁蒙师在校生毕业前夕,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可参加由我校和内蒙古民族大学共同举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