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独招生院校对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实行联合测试,委托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联合测试安排在3月21日进行,考生集中在所属省辖市参加测试,考试工作由各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组织实施。联合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各科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以A、 、C、D四个等级呈现。
2.院校确定的除语数外以外的其他科目的文化测试,可与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合并进行,在3月19日、20日进行考试;也可由院校自行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取得成绩。
报考高职单独招生的考生须取得所报考院校规定的相关科目的文化测试成绩,并达到院校规定的等级要求。
2011年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其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