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1年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对口单独录取

2011年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录取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1 09:03:00 解决时间:2018-03-26 10:24

满意答案

十二、录取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1.录取批次与划线原则

录取分本科、专科两个批次。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对口单招的招生计划数、考生志愿和成绩等情况,按科目组分别划定本、专科批次的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其中艺术类按美术、音乐、播音、表演、舞蹈专业分别划定本、专科分数线。

2.录取体制

对口单招录取工作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符合招生条件、成绩达到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由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03%以内提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招生院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招生院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及规定的行为。

3.投档原则及办法

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普通类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具体办法是:按考生科目组类别,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或A、B、C、D、E志愿,被检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院校服从志愿按照公办、高收费的顺序投档。

艺术类中美术专业的投档办法是:对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统考成绩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音乐、播音、表演、舞蹈专业的投档办法是:对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统考成绩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专业技能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

4.录取要求

高校录取新生须按规定程序,按时完成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无故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省教育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

凡已被对口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录取。

  ??????????? 2018-03-26 10:24

类似问题答案

2011年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对口单独录取
十二、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1.录取批次与划线原则录取分本科、专科两个批次。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对口单招的招生计划数、考生志愿和成绩等情况,按科目组分别划定本、专科批次的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其中艺术类按美术、音乐、播音、表演、舞蹈专业分别划定本、专科分数线。2.录取体制对口单招录取工作实行“招生院校负责、(阅读详细内容)
2011年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对口单独录取体制
2.录取体制对口单招录取工作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符合招生条件、成绩达到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由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03%以内提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招生院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监(阅读详细内容)
2011年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对口单独录取批次与划线原则
1.录取批次与划线原则录取分本科、专科两个批次。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对口单招的招生计划数、考生志愿和成绩等情况,按科目组分别划定本、专科批次的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其中艺术类按美术、音乐、播音、表演、舞蹈专业分别划定本、专科分数线。(阅读详细内容)
2011年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对口单独录取要求
4.录取要求高校录取新生须按规定程序,按时完成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无故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省教育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凡已被对口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录取。(阅读详细内容)
2011年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
二、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1.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对口单招年度计划,汇总、核对后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各高校不得在省教育厅正式公布的招生计划之外招生,擅自招收的新生不能取得学籍。2.《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高校向考生的公开承诺,是其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各高校招生章程均应符合国家法令与政策,凡高校招生章程与国家和(阅读详细内容)
2011年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宣传
三、招生宣传1.有关招生院校须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文件精神及本实施办法制定具体的招生录取办法,并适时向社会公布。2.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社部门)、相关中等职业学校,应积极配合招生院校,广泛深入地做好招生宣传。2011年对口单招录取实行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各地要认真做好平行院校志愿填报和投档办法的宣传与解释工作。(阅读详细内容)
2011年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范围及对象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对口单独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的一个组成部分,招生范围及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或学籍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基本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下同)的应、往届毕业生。(阅读详细内容)
2011年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普通高校对口单招报名点联系人情况表
6.2011年普通高校对口单招报名点联系人情况表附件.doc(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