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及艺术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各录取批次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录取批次分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
2011年起,我省在省内部分高职(专科)院校的文科类、理科类专业中试行注册入学,省内民办高职院校和少量原在专二批次录取的省内公办高职(专科)院校自愿申请,经批准后可参与注册入学试点。相关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1年江苏省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方案的通知》(苏教考〔2011〕2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1年江苏省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11〕10号)规定执行。
2011年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报送普通高校在江苏分专业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