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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普高招生章程江苏总则

2011年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普高招生章程(江苏)总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20 01:56:00 解决时间:2017-05-20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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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条学院性质及简况

1、学院全称: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招生代码:1156 (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

1456 (海外本科直通车)

1756 (中外合作办学类)

3、学院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江宁大学城)龙眠大道180号 (江宁校区)

南京市光华路石门坎104号 (光华校区)

4、办学类型:普通、公办

5、学院层次:专科

6、收费标准:普通专科4140元/人年;由省教育厅主导与国外合作嵌入式培养5700元/人年;汽车类专业9000元/人年;艺术类6800元/人年;体育类4140-6800元/人年;海外本科直通车8340元/人年;中外合作办学13000--15000元/人.年。

7、证书颁发:符合学院毕业条件的学生,由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江苏省教育厅验印、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

8、就业率:学院2006-2010届普通专科毕业生就业率均为98%以上。

第三条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1、报考条件:以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考生填报志愿的必要条件为基础,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2门选测科目需达到C级(含C级以上)等级,即2C4C1合格;报考特殊类型专业的考生必测科目等级需达到考试院要求低等级,即4C1合格;报考海外本科直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选测科目需达到D级(含D级以上)等级,即4C1合格。

2、选修、必修测试科目:不限

3、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等部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外语专业招生要求:英语(非外语专业招生对外语语种无要求)。

6、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调档比例以省教育考试投档比例为准。

7、普通类专业按照“依据学科,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的专业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原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录取。

8、艺术类考生需参加全省统考,且文化分和专业分均需达到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美术类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总和计算投档,音乐类考生按专业分计算投档,按照“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总和计算排序,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录取。

9、体育类考生需参加全省统考,且文化分和专业分均需达到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总和计算投档,专业按照“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总和计算排序,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录取。

10、对符合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作为录取依据。

第四条学院根据经江苏省考试院和各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条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如生源所在地拟统一寄送个人纸质档案,新生需索取有关证明),报到时移交给学院。

第六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院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的,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七条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招生规定进行身体复查,体检合格后方可注册,对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学院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条学院设置奖助学金总额1000多万元,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新生奖学金、学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多项企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等奖项,奖励优秀的学生和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另每学期学院设立5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使一些学有余力且家庭困难的学生通过劳动获得一定的生活补助。

第九条学院开通了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困难而难以进行学习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可以在当地银行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也可以来校后在工商银行申请办理政府贴息的助学贷款,用以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条招生咨询电话:025-84685698 84636313

84685697(传真)

网址:www.***.cn E-mail:jsjmzb@***

  ??????????? 2017-05-20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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