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学校概况:济宁医学院是山东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创建于1952年。学校现有济宁和日照两个校区,占地总面积2072.8亩。学校有10所附属医院,112个实践教学基地。2010年落成的济宁北湖新校区占地786亩,一期建筑面积为219288平方米,可容纳9000名在校学生,2010年秋季投入使用。2008年4月学校以“优秀”成绩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学校现有在职教工905人,其中专任教师598人,教授、副教授200余人,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330多人,聘有兼职教授350余名。教师队伍中,有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3?15”杰出贡献奖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山东省百名英模人物”、中青年突出贡献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等50余名。
学校面向全国22个省、市招生,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3500余人。学校有计划招收部分美国、日本、尼泊尔、巴基斯坦等国家或地区留学生。
学校现有15个教学院部系:临床学院、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精神卫生学院、护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药学院、管理学院、医学检验系、口腔医学系、医学影像学系、生物科学系、社会科学部、外语教学部、学院。开设临床医学、临床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方向)、中西医临床医学、康复治疗学、法医学、预防医学、食品质量与安全、护理学、医学检验、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应用心理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英语等30个本科专业和专业方向以及临床医学、护理、医学检验技术(临床检验方向)、药学、药物制剂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市场营销、市场营销(药品营销方向)等9个专科专业和专业方向。
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学校与青岛东合信息有限公司合作订单式培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外包方向)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方向)学生。
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学校与美国孟菲斯大学合作举办护理专业专科教育国际合作项目。
学校的临床医学专业、预防医学专业为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临床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方向)、护理学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医学免疫学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生理学、医学免疫学、诊断学、药理学、病理学、医学化学等多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神经病学、心血管疾病研究诊疗中心、神经内科学为山东省重点学科;学校现有行为医学、心血管疾病诊治、职业卫生与环境医学等省级重点实验室。有山东省行为医学研究所、心血管诊疗中心、神经生物学研究所等28个研究机构。
十一五以来,学校共承担各级各类课题43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及省科技攻关课题、国家科技部“十一五”支撑计划、973、863项目子课题、国际合作项目近百项,厅局级课题近300项,校级课题100余项。承担课题总数同比增加88.5%,省部级以上课题总数同比增加162.5%,课题经费总量同比增加148%。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700余篇,近年在国际和全国各类学术会议交流学术论文1000余篇。
中华医学会行为医学分会和山东省行为医学专业委员会挂靠我校,学校主办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华行为医学与脑科学杂志》和《济宁医学院学报》,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学校十分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长期以来我校与美国麻省医药学院、澳大利亚南岸学院、瑞典卡罗林斯卡医学院、台湾慈济大学医学院等10多所国家和地区的高等学校、医院和科研单位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在教学、科研、医疗、师资培养等各个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合作和交流。学校定期选送部分本科生和研究生出国学习或联合培养。
近年来,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率、本科毕业生考研率高,一直位居同类院校前列。学校已连续24年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连续27年被济宁市人民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近年来,学校先后被山东省省委高校工委授予山东省“省级文明校园”,被山东省委高校工委授予“山东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被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联合授予“全国大中专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被共青团山东省委、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联合授予“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志愿服务突出贡献奖”等荣誉称号。
第十二条济宁医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三条 考生必须符合报名条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复查,如复查结果与录取时提供的信息不符,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视学生的实际身体状况调整专业直至退回原籍,并追究当事人及体检医师的责任。
第十四条 英语专业只限英语语种,无口试要求,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我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小语种考生入学后原则上须改学英语。
第十五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我校在山东省外的招生计划,均为本科计划,录取的批次以各省公布的批次为准;在山东省内的本科招生计划列本科二批,专科招生计划列专科一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列专科二批。
第十七条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2011年济宁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学校简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