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同类项加分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计加分,但累计加分值不超过30分。申请加分的考生须填写《加分申请表》(学校招生网下载)且须提供原始证明材料及复印件。提交加分申请表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16日16:30。考生加分须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确认。
2011年杭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在全国性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者加10分;获二等奖者,加20分;获一等奖者,加30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