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按照专业,以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加上加分得到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的300%比例划定综合素质测试的分数线,上线考生参加相应专业的专业素质测试。文化考试缺考2门以上(含2门)的考生,取消综合素质测试资格。
3.各专业考生的录取,按照文化考试总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加分三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到录取额满为止。总分折算方式:总分=文化考试成绩*3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70%+加分。
4.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分数、文化考试分数、单科成绩顺序,根据分数高低予以排序录取。单科顺序排列:服装设计专业为语文、英语、信息技术;数控技术专业为通用技术、数学、语文;市场营销专业为英语、数学、信息技术。
5.若某个专业参加考试人数低于计划数的120%时,该专业按不高于参加考试人数的60%比例进行择优录取,计划不足部分则转入普高统招计划,在相应的批次录取。
4.录取工作在5月底完成。凡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在本校招生信息网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5.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录取通知书。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和高职单考单招;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及高职单考单招。
2011年杭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