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至三批提前录取院校传统志愿
1.投档程序分六轮。分别按考生的5个志愿和服从志愿顺序,依次分六轮投档。根据招生计划第一轮按不大于1:1.2比例,后续各轮原则上按1:1比例投档。
2.每轮投档后,视生源情况进行补投。如高校对个别专业有特殊要求,经与录检组联系确认,可根据招生章程规定的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含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3.各轮投档录取后仍未完成计划的,由招生高校提出申请,经省招委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有关规定:一般专业可在批次线下10分以内,海洋运输、地质勘探、农林渔等艰苦行业专业可在批次线下20分以内降分投档,降分投档时,按每5分一档进行操作,原则上按1:1比例投档;列入第一批院校划线的军校指挥类专业,经调剂生源仍不足时,可在批次线下20分以内,根据生源缺额情况,依据考生志愿依次扩大提供军检考生名单、降分投档。
4.生源充足的高校,原则上不能申请下一轮投档。
二、第一至三批平行志愿
1.确定投档比例
根据我省多数高校意见,第一、三批省内高校和第二批省内独立学院与民办高校的平行志愿投档(首轮投档)比例一般按招生计划的1:1确定,第二批省内公办高校一般按不高于招生计划的1:1.02确定;各批所有省内高校的征求志愿及降分征求志愿的投档(二、三轮投档)比例一般按不高于招生计划的1:1.05确定;各轮累计投档数原则上不超过高校招生计划的120%。
各批省外高校的投档比例一般按不高于招生计划的1:1.1确定。
高校招生计划为4人及以下时,按实际计划数投档。
具体投档比例由高校自定。并及时报省教育考试院。
2.模拟投档
每批次正式投档前一天,省教育考试院按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模拟投档。模拟投档后及时向高校通报生源分数段分布情况,高校据此决定是否追加计划,并及时向省教育考试院反馈意见。
3.特殊类生源投档
遵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高校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等合格考生,按考生单独提前填报的志愿,于第一批提前录取的后一天投档,放弃志愿的考生该批只能通过填报征求志愿参加录取;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按照招生高校报送的入选名单,经审核确认后,与第一批征求志愿同时投档。高校根据录取政策及招生章程规定,完成上述特殊类考生的录取工作。
4.平行志愿投档
根据高校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对考生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从A院校到E院校的顺序逐个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
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高低,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投档。单科顺序排列:一类考试科目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自选模块;理科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自选模块。二类考试科目排序,剔除自选模块,其他科目排列与一类相同。三类考试科目文科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理科为数学、语文、外语、技术。
5.征求志愿投档
平行志愿录取后,停止档案流动。省教育考试院对考生录取状态进行确认(含已录取、预录取和未录取状态),对未在规定时间结清档案的高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要求代为录取。并通过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及网络、声讯台等媒体,向考生提供录取情况查询。同时公布未完生计划的高校、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以及少数省属高校已向社会公布的预留少量计划。省属高校预留计划用于招收征求志愿高分考生(其总分须高于该校平行志愿低投档线)。
凡该批次低控制分数线上平行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在网上填报征求志愿。
征求志愿投档原则及办法与平行志愿相同。
6.降分征求志愿投档
征求志愿录取后仍未完成计划的高校可提出降分申请,经省招委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有关规定:一般专业可在批次线下10分以内,海洋运输、地质勘探、农林渔等艰苦行业专业可在批次线下20分以内,根据缺额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具体降分分值,进行降分征求志愿。总分符合降分值范围内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在网上填报降分征求志愿。
降分征求志愿投档原则及方法与征求志愿相同。
2011年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细则普通高招第一-三批的平行志愿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