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办法
学生由本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申请,登录在线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打印报名表。此表需由申请人所在中学校长提出推荐意见,并附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作品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证明(要求规格均为A4幅面纸张),一并寄送我校学生工作处招生科。
其中,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第6条的湖北籍学生,我校将把推荐名额下达给中学。中学确定推荐名单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网上报名序号等,加盖学校公章后于2010年12月25日前寄达华中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科(以收件日邮戳为准)。我校将对中学推荐的学生进行审核、筛选。
报名截止时间:校考四省学生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25日,联考学生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20日(以邮寄报名表的时间为准)。学生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2.初审、复试
(1)学校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和复试有关事宜将于2011年1月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和中国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公布,考生可使用报名序号和自行设定的密码登录查询。同时我校会将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时间及安排通知考生所在中学。
(2)取得复试资格的校考四省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在线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查询考场安排、打印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获奖证书(或作品)原件办理复试报到手续。
取得复试资格的联考考生,在联考报名系统支付笔试费,并按照联考有关要求参加笔试。未取得我校复试资格的考生,我校不认可其联考成绩。
(3)复试安排
校考四省考生复试安排
时间:2011年2月27日 地点:华中科技大学
科目:理科:数学、物理、英语、综合能力测试
文科:数学、语文、英语、综合能力测试
联考考试安排
时间:2011年2月20日 地点:各地指定考点
科目:理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文科:语文、数学、英语、历史、政治
注:取得我校复试资格的联考考生可参加全部联考科目考试,但我校只认可以上科目的成绩
有关复试通知另发。
(4)入围资格名单公示
学校将综合考生报名条件及复试情况,确定获得我校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名单将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和考生所在中学予以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考生可使用报名序号和自行设定的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3.录取
(1)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在学校预留计划中单独安排,招生人数控制在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5%。
(2)所有入选考生,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后,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线且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第一顺序)报考华中科技大学,政审体检合格,专业服从安排,学校即可录取。
(3)对高考成绩超过我校在当地同科类低录取分数线的入选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的基础上增加10分纳入我校在该省招生计划中安排专业。
(注:以上“成绩”均指考生高考原始成绩,不包括各类优惠政策加分)
2011年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招生自主选拔招生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