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在学校预留计划中单独安排,招生人数控制在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5%。
(2)所有入选考生,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后,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线且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第一顺序)报考华中科技大学,政审体检合格,专业服从安排,学校即可录取。
(3)对高考成绩超过我校在当地同科类低录取分数线的入选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的基础上增加10分纳入我校在该省招生计划中安排专业。
(注:以上“成绩”均指考生高考原始成绩,不包括各类优惠政策加分)
2011年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招生自主选拔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