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含笔试与口试,笔试(含听力)按100分制,总成绩60分以上(听力必须达到18分以上)为合格;口试按5分制,3分以上为合格。
1、笔试及口试均合格者(同一次或相邻两次考试),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该证书用中、英两种文字书写,证书上印有持证人身份证号码,全国范围通用;
2、一次考试中口试或笔试成绩合格者,发给《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笔试/口试成绩合格证》。
3、一次考试中口试和笔试成绩均不合格或有其一不合格者,发给“考试成绩通知单”。
2011年海南医学院全国英语等级考试3级PETS成绩评定与证书颁发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