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预录取考生在预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的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预录通知书、全国或海南省计算机一级(含)以上合格证书、专科(高职)学籍档案等材料于2011年7月15日前到预录取学校报到。学校负责对预录取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材料不齐全或不按时报到的考生,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送省考试局备案。
2011年海南医学院海南省专科高职升本科招生考生入学、报到及复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