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专业所在的教学系(院、系)成立各专业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工作领导小组,系主任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专业综合素质测试的实施方案;制定评分标准和测试规程;负责成立测试专家组并指导其工作;负责处理测试过程中的问题等。
2、根据测试工作的需要组建若干个综合素质测试专家组,每组设组长1名,成员3-5名(企业专家至少1名),由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工作领导小组提名,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组成,有直系亲属参加自主招生选拔的不得担任考评组成员。考评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测试题型的确定、测试题目的拟订;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的原则,按照制定的工作程序进行综合素质测试工作。
2011年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组织机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