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录取新生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身体健康条件。
3.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从高分到低分安排考生专业志愿。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到计划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我院认可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委员会加分或降分相关规定,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使用在本省的专业联考成绩,服装设计(模特方向)专业按照我院单独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对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且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分数线以上的,按专业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
5.商务英语、应用英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卷面分不低于90分;文秘专业要求考生身高女1.60米以上、男1.70米以上;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身高男1.72米,女1.62米以上,五官端正。服装设计要求裸视0.8以上(模特限女生填报,身高1.68米以上,五官端正。)
6.各专业(模特除外)招生男女不限。
7.所有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2011年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大专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