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1年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2011年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23 10:41:00 解决时间:2018-03-23 00:32

满意答案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 2018-03-23 00:32

类似问题答案

2011年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阅读详细内容)
2014年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阅读详细内容)
2011年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学校地址:广州增城市区增江街塔山大道2号;邮政编码:511300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州增城市区增江街塔山大道2号;邮政编码:511300(阅读详细内容)
2011年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阅读详细内容)
2011年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招生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八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传真:020—82726321电子邮箱:gzzj-zsb@学校网址:http://www.招生网址:http://www.(阅读详细内容)
2011年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招生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院校名称:广州(阅读详细内容)
2011年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阅读详细内容)
2014年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对美术类考生承认全省术科统考(专业课)考试成绩。依照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对美术类考生我院承认全省术科统考(专业课)考试成绩。依照相关规定择优录取。美术类专业分档原则: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的40%、术科成绩的6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