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试教)前将对拟参加面试(试教)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结果报市招聘工作办公室核准。资格复审考生的名单由招聘单位进行公示。
复审工作人员根据《招聘简章》要求和考生提供的报考条件材料及《报名信息表》内容,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结果由负责复审的部门和同志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试教),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试教)资格,并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的,是否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无考生通过复审的,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
拟进入面试(试教)的考生须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等报考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交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
2011年贵阳幼儿师范学校资格复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