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户口是否迁入学校,由学生本人决定(桂林市的户口不需迁入;准备在原籍报考公务员、办理征地或租地补贴等手续者,需要持有当地的户口)。户口迁入学校后,可在桂林市办理出国护照、身份证、驾照等手续。
需要把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请在开学报到时把户口迁移证交给学院,逾期恕不办理。在校期间户口不允许迁离学校,待毕业时统一办理户口迁出。
户口迁移地址为:广西桂林市广西师范大学
办理户口迁移证注意事项:(1)凭录取通知书、户口薄到原住处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迁移证必须加盖当地派出所公章方为有效;(2)注意核对户口迁移证上的户籍信息是否有误,如有误必须在原住地派出所更改;(3)新生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及一寸身份证照片(迁移证左上角注明身高、血型,右上角注明学院、学号,右中下方空白处贴相片,下方注明父母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交给学院。
2011年广西师范大学专升本户口迁移证:专升本考生均可自愿将户口迁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