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
(二)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监督电话:0773-5843237。
(三)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学校将在广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报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教育部将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未经教育部及省级招办集中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2011年广西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管理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