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就读我校正式学制专业的农村户籍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困难学生,按文件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1500元。
2、库区移民、扶贫异地安置、城镇低保人员、退伍士兵和国办福利机构大龄孤儿等五类特定人员,按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规定,每人每年减免学费2500元;农村困难学生按比例每人每年减免学费2500元。
3、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
4、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高可达1500元。
5、特定专业的学生,按自治区下达的资助指标享受第三年生活费资助。资助标准每人每学年1500元。
6、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学生,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达的指标可获全国技工院校华育奖助学金,标准为每人800元。
2011年 广西轻工高级技工学校广西金桂浆纸业有限公司招工转招生委培学员享受的资助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