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院校负责统一组织被推荐人选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n)进行网上报名并分别于3月25日前和6月5日前向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
2011年申请受理工作计划分两批进行,具体如下:
第一批:2011年2月20日-3月20日
第二批:2011年5月20日-5月31日
六、评审、录取办法
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布。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管理
本项目主要利用各单位现有国际交流/科研合作渠道派出;同时鼓励通过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渠道派出。派出时间为申请当年。
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后再予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派出后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具体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执行。学校应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留学人员的管理工作,创造各种有利条件吸引优秀留学人员回国工作。
八、联系方式
申请期间,如申请利用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派出,请根据具体项目简章联系相应负责人。
如申请利用所在学校/导师或个人合作渠道派出,请联系留学基金委规划发展部。
联系人:王国鹏/杨立国/刘磊/李昕
联系电话:010-66093960/3994/3961/3958
传真:010-66093954 电子信箱:yjs@***.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录取后有关事宜,请联系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美大事务部。
九、申请及选派程序
201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申请受理时间及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