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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申请办法

201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简章申请办法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28 04:39:00 解决时间:2018-03-23 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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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请办法

1、选拔办法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学校负责选拔推荐工作;留学基金委负责评审及录取工作。

2、申请准备

申请人经所在学校同意后进行对外联系,由学校/导师或个人名义向外方教育/科研机构申请并获取外方正式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具体要求、程序和截止日期以国外相关机构公布信息为准。

3、申请受理时间及方式

项目院校负责统一组织被推荐人选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n)进行网上报名并分别于3月25日前和6月5日前向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

2011年申请受理工作计划分两批进行,具体如下:

第一批:2011年2月20日-3月20日

第二批:2011年5月20日-5月31日

六、评审、录取办法

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布。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管理

本项目主要利用各单位现有国际交流/科研合作渠道派出;同时鼓励通过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渠道派出。派出时间为申请当年。

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后再予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派出后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具体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执行。学校应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留学人员的管理工作,创造各种有利条件吸引优秀留学人员回国工作。

八、联系方式

申请期间,如申请利用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派出,请根据具体项目简章联系相应负责人。

如申请利用所在学校/导师或个人合作渠道派出,请联系留学基金委规划发展部。

联系人:王国鹏/杨立国/刘磊/李昕

联系电话:010-66093960/3994/3961/3958

传真:010-66093954 电子信箱:yjs@***.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录取后有关事宜,请联系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美大事务部。

九、申请及选派程序

4、申请材料

请按照《关于准备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申请人用)》准备书面申请材料(请见国家留学网“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www.***.cn)。

第一批(选拔类别为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序号时间步骤具体内容备 注12011年2月20日前选拔推荐对外联系,获取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学校进行选拔推荐工作并对推荐人进行外语培训。申请教育部/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者应按项目要求进行对外联系。22011年2月20日-3月20日网上报名各校统一组织被推荐人选进行网上报名,审核网上报名信息、收取并审核书面申请材料并提交留学基金委。候选人应项目要求向所在院校提交申请材料。32011年4月评审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呈报教育部审批。 42011年5月录取确定并公布录取名单。1、录取名单将在国家留学网公布;2、录取通知将由申请人所在学校转发。52011年7月起派出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须按规定的时间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第二批(视第一批选拔情况确定,主要选拔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序号时间步骤具体内容备 注12011年5月20日前选拔推荐对外联系,获取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学校进行选拔推荐工作并对推荐人进行外语培训。申请教育部/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者应按项目要求进行对外联系。22011年5月20日-5月31日网上报名各校统一组织被推荐人选进行网上报名,审核网上报名信息、收取并审核书面申请材料提交留学基金委。候选人应项目要求向所在院校提交申请材料。32011年6月上旬评审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后呈报教育部审批。 42011年6月底前录取 确定并公布录取名单。1、录取名单将在国家留学网公布;2、录取通知将由申请人所在学校转发。52011年7月起派出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须按规定的时间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60所项目院校名单: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东南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吉林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同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重庆大学,四川大学,中山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湖南大学,东北大学,中央民族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国矿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中央财经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学,上海财经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西南大学、河海大学、上海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四川农业大学

  ??????????? 2018-03-23 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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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符合拟申请教育部/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⑥符合拟申请教育部/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未执行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工作的人员。(阅读详细内容)
201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申请受理时间及方式
3、申请受理时间及方式项目院校负责统一组织被推荐人选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n)进行网上报名并分别于3月25日前和6月5日前向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2011年申请受理工作计划分两批进行,具体如下:第一批:2011年2月20日-3月20日第二批:2011年5月20日-5月31日六、评审(阅读详细内容)
201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
③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阅读详细内容)
201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申请条件
四、申请条件1、关于申请人①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②申请人均应来自“985工程”二期基地、平台,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创新团队,国家重点学科,学校重点学科;③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④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达到(阅读详细内容)
201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申请材料
4、申请材料请按照《关于准备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申请人用)》准备书面申请材料(请见国家留学网“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www..cn)。第一批(选拔类别为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序号时间步骤具体内容备注12011年2月20日前选拔推荐对外联系,获取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学校(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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