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主要利用各单位现有国际交流/科研合作渠道派出;同时鼓励通过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渠道派出。派出时间为申请当年。
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后再予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派出后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具体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执行。学校应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留学人员的管理工作,创造各种有利条件吸引优秀留学人员回国工作。
201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对外联系及派出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