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成立专家评审组,具体实施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1、由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选择优秀学生进入我校自主选拔考试环节,申请者可以在2011年1月下旬登陆我校本科生招生网,查询是否通过初审。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2、学校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考核,具体时间请详见复试通知;考试地点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内;考核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面试(100分),笔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文化课(每门100分)和英语听力(50分)。
3、专家评审组根据考核结果,笔试和面试分别划线,按笔试和面试总分提出候选人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组审核确定入选学生名单。
4、入选学生名单在我校招生网上和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公示后,报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同时通知学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
5、录取办法
(1)入选学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采用平行志愿的省区,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单独设立自主选拔录取志愿批的省份须在该批次填报)。
(2)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应在我校在当地省份公布的同科类招生计划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考生高考投档分达到我校在当地提档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查、录取。安排专业时将结合入选学生的特长和高考填报的专业志愿予以考虑;
非平行志愿省份考生应在我校在当地省份公布的同科类招生计划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若高考投档分达到我校录取线,学生将在高考投档分数基础上加10分安排相应或相近专业。若考生投档分未达到我校录取线,但达到我校在当地提档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查、录取。安排专业时将结合入选学生的特长和高考填报的专业志愿予以考虑。
2011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自主选拔选拔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