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省中等职业教育资助从六方面来进行:建立中职学校国家和省政府贫困家庭学生助学金制度,建立省政府奖学金制度,建立以学生参加生产实习为核心的助学制度,建立学费减免制度,建立助学贷款或延期支付学费制度,建立社会资助制度。其中国家和省政府助学金用于中专学校特困家庭学生的生活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元;省政府奖学金用于中专学校贫困家庭优秀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补助,标准为每学年1500元。
国家助学金和省政府助学奖学金,根据学生家庭贫困程度予以资助。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贫困学生、烈士子女、单亲贫困家庭学生、农村绝对贫困或低收入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
学生可根据上述条件,每年在学校申请,并递交《辽宁省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申请表》或《辽宁省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申请表》。申请和评选每年一次,可连续申请,但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兼得助学金和奖学金。
2011年东北工业学校问:我省如何资助贫困家庭的中职学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