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院严格按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公布的江苏省公办普通高校专科收费标准执行收费,理工类、文科类专业学费为每生4140元/年(其中软件类专业学费为每生70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为每生6800元/年;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生1000元/年~1200元/年。中韩合作招生专业在国内两年的学费为15000元/年,在韩国一年的学费约为35000元;中美合作招生专业在国内三年的学费为15000元/年。
4.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在录取前后一学年荣获各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凭有效证件可获得500-2000元奖学金。
5.学院对家庭贫困的学生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各级奖学金,以及勤工俭学、帮困助学、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的帮助和奖励。
6.新生入学后,在第一学期结束前,可根据学院公布的转专业计划名额,申请转专业学习,并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7.信息公开
我院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将在2011年的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2011年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江苏省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