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部职责
1、做好学生实习就业推荐工作。
2、负责对高三校外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
3、建立实习就业档案。
4、负责毕业生质量追踪回访。
(二)实习就业考核(以100分记)
1、实习推荐工作(40分):坚持“择优推荐”“双向选择”原则,做好学生实习推荐工作。
(1)一次性推荐率达98%以上(15分,含对口高考及自主择业)。少一个百分点减2分,不计负分;
(2)专业对口率达75%以上(15分,含对口高考及自主择业)。少一个百分点减2分,不计负分;
(3)实习工资(10分)。以近几年就业形势及国内经济发展实际情况计。
要求:
汽车类实习期月工资不低于300元;
机电类实习期月工资不低于300元;
服务类实习期月工资不低于600元;
计财类实习期月工资不低于300元。
低于以上实习工资每1人减1分,不计负分。
2、校外实习学生管理(40分):
(1)按期回访并上交回访纪录(15分):实习期内,要求对每位学生的实习回访不少于4次,同时做好回访纪录。少1人次减1分,不计负分。
(2)每月如实填写并按时上交综合管理处《实习安全反馈表》(15分):少1人次减1分,不计负分。
(3)违纪处理(10分):实习学生出现违纪现象,必须严肃对待,及时处理,凡因处理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扣除5分/人次;上报学校进行处理的,扣除10分/人次。
3、实习就业档案建立(10分):少1人次减1分,不计负分。
4、毕业生质量追踪回访(10分):对上一届毕业生质量追踪回访率不少于50%。少一个百分点减2分,不计负分;
注:考核时间自高二第二学期末至高三第一学期开学之日止。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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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服务与管理 | 保定市理工中等专业学校——保定市第四职业中学 | 三年 | -- |
2011年保定市第四职业中学招生就业管理职责专业部实习就业考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