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期回访并上交回访纪录(15分):实习期内,要求对每位学生的实习回访不少于4次,同时做好回访纪录。少1人次减1分,不计负分。
(2)每月如实填写并按时上交综合管理处《实习安全反馈表》(15分):少1人次减1分,不计负分。
(3)违纪处理(10分):实习学生出现违纪现象,必须严肃对待,及时处理,凡因处理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扣除5分/人次;上报学校进行处理的,扣除10分/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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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保定市第四职业中学招生就业管理职责校外实习学生管理(40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