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请登录中山大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wsbm.***.cn)按指定要求进行网上报名(2009年12月16日—2010年2月22日),提交资料,直接从报名系统上打印生成报名流水号的艺术特长生报名表,并将以下书面材料一并寄予我校:
1、《中山大学2010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报名系统打印);
2、等级证书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3、音像资料(内容与规格要求详见附件二)。
上述为必须提供的材料,请以特快专递于2010年3月1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寄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熊德龙活动中心312室,邮编:510275,请务必在信封上注明“艺术特长生申请材料”。咨询电话:020-84115568(传真)。
网上报名系统可查询申请材料寄到情况,报名材料概不退还,请留好备份(若报名截止日前,考生仍未收到等级证书,应先将其他报名材料寄出,再尽快将等级证书复印件传真或特快专递至我校艺术教育中心)。
(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团委、艺术教育中心、教务处、医学教务处、学生处、监察处联合成立“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艺术特长生的报名材料、资质认定及测试结果等进行审查。
(三)我校成立“艺术特长生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测评艺术特长生的专业水平,招生办公室和监察处对测试的组织工作和程序进行管理和监督。
(四)艺术特长生资质认定及专业测评时间为2010年3月初。舞蹈考生、书画考生以及经我校专家评审委员评审,提出确需进行面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的面试测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经我校确定的艺术特长生资格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考生所在中学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省级招办备案。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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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特长生 |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 | -- |
艺术特长生 | 陕西省长武县职业教育中心 | 3 | -- |
艺术特长生--器乐、舞蹈 | 朔州职业技术学院 | -- | -- |
艺术特长生--声乐、器乐、舞蹈、播音主持、表演 |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 | -- |
音乐(特长生) | 宁德职业中专学校 | -- | -- |
体育特长生 |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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