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者将填写完整的申请材料于2009年10月15日前寄送到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
2.研究生院根据申请材料初审推荐免试生资格,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转交相关招生学院。
3.招生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申请者参加复试和体检,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定。
4.招生学院将复试和体检合格同意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名单报研究生院。
5、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接收推荐免试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学校向申请者寄发《浙江工业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函》。
6.拟接收推荐免试生凭接收函到本科就读学校领取经当地省市招办盖章的《推免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生专用)和推荐免试生校验码,并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缴费、照相。同时将《推免生登记表》寄送到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未收到《推免生登记表》或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申请者不能被我校正式录取。
2010年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推荐免试生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