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对男女生比例、单科成绩不作限制。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3、填报我院基本条件: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文理科选科要求以省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选科不作任何等级要求。
4、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5、录取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办法,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可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6、我院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7、我院无专业加试要求。
8、在录取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均由我院负责。
2010年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省内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