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采取奖、助、贷、补等多种措施激励优秀学生、资助困难学生圆满完成学业。
(1)学院为学习优异学生设立学期奖学金,一等奖500元/生,二等奖300元/生,三等奖200元/生。
(2)国家助学贷款: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将按辽宁省人民政府和辽宁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帮助办理助学贷款,以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3)勤工助学补助:学院设有勤工助学补助,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特困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通过劳动获得勤工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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