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在院校所在批次志愿栏目之前设置1个院校志愿,仅供已公示并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填报该批次志愿时同时填报,第一次模拟投档后录取。省招办根据院校第一次模拟投档分数线,按照降分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考生全部投档。院校必须在投档后6小时工作时间内使用预留计划录取结束。
2.定向就业、少数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华侨大学预科、四川大学预科录取:在院校所在批次志愿栏目之后分别设置志愿,顺序为:①定向就业志愿,②少数民族班志愿,③少数民族预科志愿,④华侨大学预科志愿,⑤四川大学预科志愿,其中定向就业、少数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各设2个院校志愿,华侨大学预科、四川大学预科各设1个院校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填报该批次志愿时同时填报,征集志愿期间录取。省招办根据院校正式投档分数线,按照降分政策分别投档,投档顺序为上述①至⑤的第1志愿,投档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1。投档未满额的院校再投第2志愿。已填报定向就业、民族班、预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填报该批次的征集志愿,但被上述志愿录取后不得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201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