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现役院校是公安机关、公安现役部队培养合格人民警察、现役警察的摇篮,要求培养的人才必须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因此,各有关中学应本着对国家高度负责的精神,对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现实表现做出全面、准确的鉴定。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现役院校考生的政治思想考核,除按照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第8条、第9条规定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外,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下称政审)。政审工作由考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负责,并填写《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现役院校招生政审表》(下称《政审表》),由所长和政审民警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政审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审不合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3.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4.曾参加过“****gong”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5.有过吸毒史的;
6.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7.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gong”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8.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2010年石家庄市第八中学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在我省招生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的考生为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2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