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的政审、面试、体能测试(或体检)工作安排在填报志愿前进行。
6月10日,志愿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的考生填写《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申请表》或《报考公安现役院校申请表》,考生所在中学负责统计汇总。6月11日,各县招生办公室依据中学提供的考生名单,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套打《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收学员面试、体能测试登记表》或《公安现役院校招收学员政审、面试结论及体格检查表》。县招生办公室于12日下午17时前分别将志愿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现役院校的考生名单汇总,提供给县公安局政治处。县公安局接收后,迅速报送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于14日上午10时前将各县报送的名单汇总后报省公安厅政治部教育训练处。
(一)政审
政审时间为6月13日至16日。考生凭县招办打印的《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收学员面试、体能测试登记表》或《公安现役院校招收学员政审、面试结论及体格检查表》,于6月13日至15日到其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领取《政审表》(每人一份),于6月16日前到其户口所在地完成政审。《政审表》由县级公安机关统一下载印制。
《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收学员面试体能测试登记表》或《公安现役院校招收学员政审、面试结论及体格检查表》中政审栏须由政审民警和所长签字、填写政审结论,一律用碳素墨水书写,并加盖蓝色印油公章。
各县级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考生招生政审工作,指定专人对政审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各派出所要提高办事效率,确保考生随到随政审,保证政审工作的顺利进行。政审工作不得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二)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安排
达到报名条件且政审合格的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和《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收学员面试体能测试登记表》或《公安现役院校招收学员政审、面试结论及体格检查表》以及《政审表》,参加面试、体能测试或体检。面试、体能测试或体检实行单项淘汰制,即面试、体能测试或体检有一项不合格者不再参加其它项目的测试或检查。
志愿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的考生先面试(无须空腹),后体能测试,不参加体检。
志愿报考公安现役院校的考生先空腹体检,后面试,不参加体能测试。
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于6月17日至19日进行。其中石家庄、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的考生为17日至18日;秦皇岛、承德、张家口、唐山、廊坊、保定市和华北油田的考生为18日至19日。
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地点:石家庄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石家庄警安路36号,从火车站乘17路、111路公共汽车西行石家庄市警察培训学校站下车即到)
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考生的路费、食宿费由考生自理,并缴纳相关费用。
2010年石家庄市第八中学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在我省招生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的考生为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2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