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招生条件的农民工同住子女,请于2010年3月1日至3月19日8:30至16:00到我校招生就业中心(黄浦区贵州路189号)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须填写《2010年部分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在沪农民工同住子女招生报名表》。届时除了携带符合招生对象和条件的相关凭证以外,另外请同时携带以下报名资料:
1. 考生近期同底免冠一寸报名照两张;
2. 公安部门颁发的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出具的在校应届毕业生证明;
4. 考生自愿报考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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