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满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思想品德良好的农村或城镇青年。
2、入学时即与学校签定“学生培养、实习、就业合同”。保证学生毕业后100%安排就业,月工资在1500元以上,并享受三年就业跟踪服务。
3、学生按规定修完全部课程并考试合格后,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毕业证书。学生在校期间还可考取与专业有关的全国通用的各种上岗证、资格证。
4、报读我校的学生在享受国家助学金3000元之外还可享受市财政给予市直属学校学生的学费资助。
5、7月10日前报读我校的可免费安排假期打工,工资在1200元/月以上。7月10日后报读的学生可在校免费学习电脑、英语。
2010年清远市长江职业技术学校秋季扶贫助学班招生招生对象及学生待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