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校免除学费名单由学校在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或“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与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上报,免学费学生名单及其相关信息上报前,要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城镇低保家庭学生还要分专业或专业类别、专业级别按比例上报。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根据各中职学校通过“系统”申报的涉农专业学生人数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镇低保家庭学生,核定各校免学费人数和资金预算,并上报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核。待中央有关部门核准并下达资金预算后,省财政厅将会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下达免学费人数和中央、省资金预算。各中职学校对享受免学费资助政策的学生在入学注册时可先收取学费,但不得收取就读涉农专业学生学费,待补助经费下达后应立即通过银行卡退还受助学生。
就读涉农专业的学生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换专业,对确实有需要的要经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变换专业后,取消其享受免费资格并补交就读涉农专业期间学费,如是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城镇低保家庭学生,即可按规定继续享受免费政策补助。从其它学校转入的学生从下一年度开始按规定减免学费。
2010年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镇低保家庭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免学费范围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