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专转本”选拔录取工作实行“接受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符合报考条件、达到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由接受院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03%以内提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平行志愿投档,由接受院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接受院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及规定的行为。
2010年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专转本招生专转本选拔的录取体制是什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