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对参加网上录取的普通(民办)高等学校收取网上录取费的通知》(苏价费[2001]191号、苏财综[2001]99号、苏教财[2001]68号)的有关规定,参加我省远程网上录取的各高校每招收一名学生须缴网上录取费30元,该项费用不得向学生收取。请各高校务必在录取前将录取费汇至我院,我院将根据汇款情况邮寄新生录取名册。
收款单位: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帐 号:
开户行:农行云南路支行
汇款内容:高校招生录取费
二0一0年五月二十日
2010年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录取招生经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