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以考试分数为主要依据录取新生。
普通类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办法是:分科目组,对专业技能和文化统考的总分数达到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总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或A、B、C、D、E志愿,被检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
艺术类中美术专业的投档办法是:对专业技能分数、文化统考分数均达到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总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参照普通类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办法投档。
艺术类中音乐、播音、表演、舞蹈专业的投档办法是:对专业技能分数、文化统考分数均达到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专业技能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遵循志愿投档。
本、专科批次院校服从志愿均按照“公办”、“高收费”的顺序投档录取,公办院校服从志愿录取结束后投档录取高收费院校服从志愿。本、专科批次均不实行征求平行志愿录取。
2010年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录取录取原则与投档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