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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江苏普通高校对口单独录取体制

2010年江苏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录取体制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4 05:03:00 解决时间:2018-03-29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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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录取体制

对口单招录取工作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符合招生条件、达到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由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提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招生院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招生院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及规定的行为。

  ??????????? 2018-03-29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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