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0年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普通高校招收煤炭企业优秀青年考生报考表

2010年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普通高校招收煤炭企业优秀青年考生报考表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2 16:19:00 解决时间:2018-03-26 20:11

满意答案

6.2010年普通高校招收煤炭企业优秀青年考生报考表

附1:

2010年普通高校对口单招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

考生建档号: 报名点: 班级代码:

市 县(市、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民族 政治面貌 报考科目组代码名称专业技能选考方向代码名称 毕业学校 考生类别 毕业类别 联系电话 邮寄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市 县 (市、区)乡 (街道、镇)收件人 本人简历 (从后学历起)自至在何校学习、所学专业任何职务证明人年 月年 月 有何特长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以 上 由 考 生 填 写 考生签名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考 生 评 语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具体要求见填写说明。

《2010年普通高校对口单招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

《2010年普通高校对口单招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采集表》)中的信息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普通高校对口单招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之一,考生必须认真、详实、准确填写,并做到书写工整,字迹清晰。此表各项内容须经考生本人核实并签字认可。凡因考生本人填写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现将本表的填写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 2018-03-26 20:11

类似问题答案

2010年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
二、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1.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对口单招年度计划,汇总、核对后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各高校不得在省教育厅正式公布的招生计划之外招生,擅自招收的新生不能取得学籍。2.《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高校向考生的公开承诺,是其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各高校招生章程均应符合国家法令与政策,凡高校招生章程与国家和(阅读详细内容)
2010年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关于中国矿业大学招收煤炭企业优秀青年的有关工作
十五、关于中国矿业大学招收煤炭企业优秀青年的有关工作1.招生范围及对象符合国家高校招生报名基本条件的省内国有煤炭企业在职优秀青年,具有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或中专学历,有两年以上工龄(2008年8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中国矿业大学招生章程规定“采矿工程”专业不招收女生。2.报名资格审查由江苏省经信委负责报名资格审核。推荐及审核单位(阅读详细内容)
2010年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向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上报以下材料
2.向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上报以下材料:(1)1月14日前各市招办(教育局职社处)上报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考生信息统计表(附5,以书面盖章、EXCEL两种形式),已接收并审核过的《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情况登记表》、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报考指南》征订数量单。(2)2月4日前各专业联考办上报专业技能考试实施方案、考点与时间安排表。(3)3月29日前各专业联考委上报盖章(阅读详细内容)
2010年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划线和录取
7.划线和录取实行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原则上报考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不低于3:2。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前须与中国矿业大学和国有煤炭企业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如有疑问可咨询中国矿业大学教务处招生办)。(阅读详细内容)
2010年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报名和填报志愿信息采集等工作
3.报名和填报志愿信息采集等工作(1)报名和填报志愿工作由徐州市教育局职社处负责组织,江苏省经信委协助进行。(2)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于2009年12月24日前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下载《2010年普通高校招收煤炭企业优秀青年考生报考表》(附6,A4纸打印,一式四份)。(3)考生本人按照要求填表,报经矿、局(集(阅读详细内容)
2010年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奖励与照顾政策
十一、奖励与照顾政策1.省技能大赛、省创新大赛、“三创”优秀学生享受的奖励政策从2010年起,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获奖、享受对口单独招生奖励政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考生,都必须参加对口单独招生统一报名,逾期不予补报名;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对口单独招生文化基础课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取得文化基础课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成绩。如未参加对口单独招生报名(阅读详细内容)
2010年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投档原则及办法
3.投档原则及办法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普通类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具体办法是:按考生科目组类别,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或A、B、C、D、E志愿,被检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阅读详细内容)
2010年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考生档案移交工作
十四、考生档案移交工作考生被高校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所在中等职业学校或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介质档案材料,入学报到后移交给高校。具体移交工作参照《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档案移交工作暂行规定》[苏招委](2001)08号文件执行。(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