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省统一报名日期为12月14日至1月7日,参加2010年省技能大赛拟对口升学的学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报名,逾期不予补报名。应届毕业生在所在学校报名,往届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社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也可在毕业学校报名。往届生报名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2.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社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属地考生的报名信息采集工作。
3.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招办(教育局职社处)负责。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社部门)、有关中等职业学校对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应严格把关,层层负责,省教育考试院将对各市上报考生信息进行核查,对于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其中如果是普通高中考生,还要将其通过伪造证件证明、学籍档案及其它方式获取对口单招报考资格等违纪情况,如实写入该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当年的考试诚信记录。
4.各市招办(教育局职社处)负责统一编排报名考生的建档号,建档号由9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县(区)代码(4位)+流水号(5位),流水号从“90001”到“99999”。
5.考生报名时需统一填写《2010年普通高校对口单招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采集表》)(附1),并进行电子照片采集。
6.符合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的考生在报名期间还需填写《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附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相关手续。其中,2010年省技能大赛、2009年创新大赛获奖选手在省技能大赛结果公示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填写《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
7.报考播音主持、影视表演和舞蹈编排专业的艺术类考生在专业技能考试时可兼考,凡兼考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按《2010年普通高校对口单招专业技能考试报考方向代码表》(附3)中规定的专业兼考组合,选择相应的代码报考。
8.报名期间,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社部门)要派专人进行指导和核对,确保考生信息采集准确无误。报名信息采集后须打印带有考生照片的《报名信息校核表》,一式两份,一份由考生留存,一份经考生本人核对签字确认后,由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社部门)留存备查,保存时间一年。
2010年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报名和填报志愿信息采集等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