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原则。学校志愿间不设级差,按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学校平行志愿视为同一志愿。
2.考生进档后,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同分考生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符合所在省规定的加、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加a、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4.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5.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
2010年江苏大学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外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