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计划: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80人)以内
2.招生项目:篮球、田径、武术、乒乓球、网球(女)、健美操(仅限湖北)
3.我校2010年拟在北京市、河北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陕西省、重庆市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安排文、理科招生计划。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只招收理科考生。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运动水平接近一级(含)以上且高中阶段获省级比赛前六名(湖北考生仅限全省“篮球高中联赛”和全省“篮球体校杯比赛”)或全国比赛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乒乓球: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获省级比赛单打(含双打)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单打(含双打)前六名。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武术: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或全国武术锦标赛、冠军赛个人项目前八名。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且近三年内在省级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或全国武术锦标赛、冠军赛个人项目前八名。
网球:只招女生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比赛获得单打(含双打)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单打(含双打)前六名。
健美操: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只招湖北生源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获省级锦标赛前三名或全国锦标赛、公开赛单项前六名。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且近三年内获省级锦标赛前三名或全国锦标赛、公开赛单项前六名。
田径: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且高中阶段在省级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前六名且运动成绩达到或超过以下标准者方可报名(以提供的比赛成绩册为准)
100米(电计): 男10.93 女12.33
200米(电计): 男22.02 女25.42
400米(电计): 男49.6 女57.30
2010年华中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员选拔招生计划与招生项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