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有2010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湖北、湖南、河南、江西、浙江、山东、广东、广西、北京、四川、江苏、安徽、陕西、福建十四省(直辖市、自治区)重点中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其中福建省限理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学)省级赛区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学生。
3.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高中阶段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在某学科领域专业刊物上发表具有研究价值的科技论文且经我校专家认可的学生。
4.具有文学创作天赋或特长,高中阶段在省级公开发行的相关刊物上发表作品、论文或有专著出版且平时成绩优秀的文科学生。
5.高中学习阶段,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获省级荣誉称号的学生。
6.省级重点中学推荐的综合素质高、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7.具有一定的语言学习潜质且高中阶段参加省级以上外语类竞赛获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的学生。
2010年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招生自主选拔招生范围及对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