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根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规定: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外,学校还要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安排;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专业实行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免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二年。国家鼓励免费师范毕业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免费师范毕业生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履约管理,并建立免费师范生的诚信档案。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需报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免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免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免费师范生可按照学校规定在师范专业范围内进行二次专业选择;免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研究生,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可录取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学习专业课程,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今年在湘招收免费师范生的部属院校为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等六所院校。
(2)从2008年起,我省每年面向全省高考考生招收一定数量的免费师范生,为我省县城及农村乡镇小学定向培养本科小学教师。我省免费师范生实行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招生院校为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我省免费师范生招生的相关规定是:被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录取为免费师范生的考生,入学前,须与市州教育局签订《湖南省定向培养本科小学教师免费师范生协议书》,承诺毕业后按协议回县城及农村乡镇小学任教8年以上;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外,并适当补助生活费,并且可以享受学校其他奖学金;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报考研究生,但可报考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后未按协议从事小学教育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2010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宣传三十问免费师范生招生有哪些规定?哪些学校在湘招收免费师范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