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招生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责任明确到人。所有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履行招生工作职责,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学院各部门(单位)及教职员工不得借招生录取名义违规收取考生及其家长钱物。对于违反规定者,将严肃查处,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湖南工学院纪委、监察室
二?一?年七月六日
2010年湖南工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阳光工程实行责任追究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