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术学: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2.艺术设计: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3.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素描、色彩(折合100分)、面试(100分);
4.绘画: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5.音乐学:声乐或器乐(70分)、听音(20分)、视唱(10分);
6.舞蹈学:舞蹈作品(60分)、基本功(40)。
注:广西考生使用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不另设校考。
2010年广西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科目及分值类似问题答案